近期,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县级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33批次样品,检出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经营了含有限制使用的低毒农药的食用农产品及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水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城南市场监管所、溪口市场监管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华蓥市溪口镇农贸市场文世琼销售的“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华蓥市华蓥山市场夏邓水产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超过限量标准。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2021年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信息(第3号)
3.2021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第3号)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华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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