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和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2月6日,共30日。
公示地点: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ys.gov.cn
意见反馈: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对该规划编制草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并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寄:“华蓥市红星路127号华蓥市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请注明“规划公示”),联系电话:4832616
公示内容:
一、规范范围
规划区位于华蓥市中心城区西部,东至新华大道及江南里等已建成区域,南抵清溪河,西以污水处理厂及清溪河为界,北至同城大道及环城西路,总面积364.89公顷。
二、功能定位
以滨水亲山,溪水环绕的高品质居住功能为主,融合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对外交通等功能为辅,配套设施完善的生态宜居宜游公园城市示范区。
三、发展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区常住人口40000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364.8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15.24公顷,非建设用地49.65公顷。
四、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两轴、三片区”的功能结构。
⠦#8220;一心”:依托章广寨城市公园组成的城市级绿心。
“一带”:沿东西向清溪河形成的滨河景观带。
“两轴”:沿新华大道和同城大道形成的城市干线发展轴。
“三片区”:以新华大道、同城大道为界的三个居住片区。
五、土地利用
(一)居住用地(R)
规划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108.5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34.42%。
(二)住商混合用地(RB)
规划住商混合用地总面积26.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8.29%。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总面积19.9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6.34%。
(四)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总面积12.0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3.83%。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道路与设施用地主要为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63.7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20.21%。
(六)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及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5.8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1.84%。
(七)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总面积79.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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